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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研究生教育与培养质量提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婷 编辑:杨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30 访问次数:
审核人:李涵伟 上传人员:司燕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太阳官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建设完成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与培养质量提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与培养质量提升项目(名单见附件1),包括示范课程项目、精品教材项目、专业学位案例库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验收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对照结项条件(附件3)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学院对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并给出审核意见,填写《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4),于2024年10月21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结项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4.研究生院对验收通过的项目名单进行公示,确定结题名单。

三、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提供的《结项申请书》和支撑材料(每一部分涉及的基本信息、使用数据和文献)、研究报告、论文等结题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2.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提交。文件以“培养单位+申报人+项目类型”命名。

3.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者,应当于2024年10月21日下午17:00前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延长期结束时,仍达不到结项要求者,撤销立项并收回结余经费。

4.无故不申请结项或不申请延期的项目按撤项处理。撤销项目者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同类项目。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