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103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太阳官网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一)统计对象:
1.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统计时期内在填表单位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2021年9月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
2.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于统计时点时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兼职博士导师及2021年9月招生的博士导师。
(二)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2021年的8月31日)。
(三)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2020年的9月1日至2021年的8月31日)。
二、采集程序
1.各培养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博士生导师信息,在2020年信息采集的基础上,按照《2021年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见附件2),通过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的上报数据模板格式及要求(见附件3)逐项规范填写,报一级学科博士点复核。
2.一级学科博士点核准无误后汇总并上传“博士导师数据采集系统”(系统网址:/index.html)。
3.研究生院在采集系统中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采集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2.各培养单位应对照《2021年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等填报指南,认真如实填报各项数据。
3.采集时间:10月18日-10月29日
4.具体要求:请各一级学科博士点于10月29日前将必填报表5个(见附件3中表1-1-1、续1、续2、表1-1-2及表1-2-1)纸质版(与系统复核一致),经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院。
5.采集中相关问题处理,请参照《2021年博导采集系统FAQ》(见附件4)
四、联系方式
博士导师信息采集工作qq群:655148612
研究生院 雷 波 67843036
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席钰萍 67843791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王芳 67842812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