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3-15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确保太阳官网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15vip太阳集团官网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太阳官网2020-2021学年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个认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6、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本科学生上学年四门及以上主要课程(必修课)不及格者;一年制预科学生上学期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3、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4、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5、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6、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二、等级及名额分配

1、评选等级分为一、二、三等,根据新疆财政厅本年度拨款情况,本次共设置助学金名额80个,一等助学金1200元,二等助学金1000元,三等助学金800元;

2、根据各学院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比进行名额分配,学院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填写《15vip太阳集团官网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连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上交学院;

2、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生班级或年级资助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表与汇总名单提交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复审,确定资助等级及资助金额,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程度、学习成绩和日常行为表现进行评审,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能享受该项补助,评审过程中可结合学生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社会资助等资助额的基础上综合考虑。

2、各学院于3月22日前统一将本学院初审过后的学生申请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发至邮箱xszz@scuec.edu.cn






15vip太阳集团官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