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vip太阳集团官网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3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离校相关工作安排,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本预科生和研究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营造温馨和谐离校氛围,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让毕业生有成就感、归属感、仪式感、使命感,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3届毕业生均需登录离校系统查询、办理离校业务,毕业生离校手续集中办理时间为5月22日—6月9日。请毕业生于5月22日后登录系统进行查询办理。
一、一卡通校园卡处理环节
根据校园卡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毕业生校园卡剩余经费结算及校友身份转换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信息确认(6月25日前)
毕业生通过企业微信查询并核对与校园卡关联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借记卡账号、校园卡余额及校园卡状态信息,如发现在用银行卡与校园卡系统中显示不一致,请于6月25日前修改。下载企业微信和信息确认、修改方式如下:
(1)下载企业微信
https://work.weixin.qq.com/#indexDownload
(2)确认银行卡信息
(3)如需变更银行卡号,输入校园卡查询密码后点击“解约”,再按界面提示填入新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即可。
(4)如果账户欠费,请在当前应用中进行在线充值,欠费账户将无法转换至校友卡。
(5)毕业生身份认定以6月30日教务处确认的毕业生名单为准,7月1日以后毕业的不参与退款,余额将保留在校园卡内。
2.自行消费免结算
为了简化校园卡结算手续,若校园卡内余额较少,建议持卡人在离校前消费完毕,校园卡余额小于5元(不含)的账户不参与结算,也不会退款,该款项一直保留在校园卡中。
3.批量结算并银行转账(7月1日8:00)
7月1日8:00开始,将关闭毕业生校园卡充值功能(欠费账户除外,仍可正常充值)和消费功能,学校将批量办理结算和余额退还手续,5个工作日后校园卡余额将退还至与校园卡关联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借记卡。在此期间,校园卡实体卡和校园卡消费码不可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消费不受影响。
4.身份转换
7月5日,学校将统一更换毕业生身份为校友身份,校园卡自动变更为校友卡,重新开放校园卡充值功能和消费功能,校友卡有效期暂定到2033年8月31日,但需要毕业生校友在圈存机上自助办理有效期更新。
操作步骤:校园卡圈存机上选择“查询业务”—>点击“卡信息更新”,然后按照相关提示完成自助办理流程。
5.温馨提示
(1)学生所持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借记卡可以异地销户。
(2)由于从信息核对到办理结算之间存在周期,校园卡内余额以最后办理结算时余额为准。
(3)校友名下的校友卡为实名制且只能有一张,继续在本校深造的学生持有的校友卡将在其新校园卡生效前予以销户。
业务咨询电话:67842559
二、学生欠费缴纳环节
1.截至2023年5月17日,太阳官网2023届本、预科生和研究生中有3031人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请欠费的学生务必于6月1日前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电脑端缴费或使用支付宝扫描以下二维码缴费。
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信息门户密码。业务咨询电话:027-67844438 谢老师。
2.离校系统中提示有未还清借款的学生,请于6月2日前办理还款清算,办结后联系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变更离校系统-借款清算环节状态。
业务咨询电话:027-67843548 石老师
三、关于学生图书归还及欠缴罚款环节
图书馆将在5月21日停止所有毕业生的借书权限,请2023届毕业生及时归还图书、缴纳欠款,以免影响离校手续的办理。
每天8:00—22:00,可在图书馆一楼大厅借还机上还书。
若图书超期,还书后,在借还机上点击“借书”,刷卡缴纳超期款。
若图书遗失,在一楼大厅服务台进行赔书或赔偿。相关赔偿规定见图书馆主页(http://www.lib.scuec.edu.cn/node/473.jspx)。
注意:图书超期罚款扣款失败,请在大厅左一借还机上重试。如卡内余额不足,可以在总服务台刷支付宝或微信二维码扣款。
总服务台联系电话:027-67842064转8822
四、关于贷款学生毕业确认环节
关于生源地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太阳官网2023届毕业生中,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手续未办理1600余人。请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的同学于5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https://sls.cdb.com.cn)申请毕业确认,此专项工作通知已于5月16日下发。
业务咨询电话:027-67842722 杨老师
五、关于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事宜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023年应届毕业生往中西部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者,可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必须在应届毕业当年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过期无法补报。申报学生请加入QQ群“15vip太阳集团官网2023年基层就业代偿群”,群号码:217033831,具体详见《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网址:/xszz/info/1009/2354.htm。
六、关于毕业审核环节
毕业审核及学位审核信息最终确定需到期末考试结束后,预计大部分学生的毕业结论可从6月9日开始确定。
是否毕业为“通过”表示该生毕业结论为“毕业”,“不通过”表示当前毕业结论为“未毕业”;是否有学位为“通过”表示有学位,“不通过”表示当前无学位;“暂不办理”表示均未进行毕业终审赋值。该数据为实时动态更新数据,当前“不通过”表示截止当前时间节点不符合毕业或学位授予条件,待本学期所有成绩出来后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结论会实时变更为“通过”。
业务咨询电话:027-678432876 冉老师
七、关于退宿环节
毕业生须缴纳结清寝室电费、完成行李清理、登记离校信息、清理生活垃圾、交还钥匙并在楼栋值班室签字确认,再由楼栋管理员到寝室对家具、设备进行检查,查验后毕业生在楼栋值班室登记退宿,特殊情况或未住宿的毕业生凭有效证件到游泳馆南宿管中心101办公室办理。办理完退宿后,须按照登记时间离寝,无特殊情况离寝不得晚于6月14日17:00。
业务咨询电话:027-67840971 曾老师
八、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
2023年5月12日,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公安部、国资委联合发文从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将就业去向登记纳入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中,毕业生应及时、准确填报毕业离校就业去向。
第一步,登录15vip太阳集团官网—湖北省91wllm高校就业智能网络服务平台(https://scuec.91wllm.com/)。
第二步,按照落实就业类别,按照相关步骤填报就业去向登记。
九、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环节(本科生、研究生户口为太阳官网集体户的)
1.本科毕业生以学院为单位,由毕业生辅导员集中到保卫处户口异动室领取学生的《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以下简称户口底页),研究生院由研究生分管毕业工作的老师领取;由学院和研究生院代为发放给学生本人。
2.落户湖北省外的毕业生,户口迁移有三种方式可选择办理:
方式一:微信关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警务→办事→户政→【全省】凭证迁移户口,按要求申报,将所需材料邮寄到平台规定的地址,分中心办结后再邮寄给本人,持相关的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落户。(推荐不在武汉的学生使用)
方式二: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协议书(或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以上均为原件)到光谷政务中心市民分中心北辰光谷里5B栋A座申请打印纸质《户口迁移证》后,再回到相应的单位(部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方式三:咨询落户地派出所是否开通“跨省通办业务”,如已开通可直接到落户地派出所按相关政策办理落户。
3.落户湖北省内的毕业生(武汉市除外)
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以上均为原件)到落户地派出所申报,完成申报两个工作日后,学生可在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新户口,省内落户时限为三个月。
4.落户武汉的毕业生:持领取的《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居住凭证(含自有房屋所有权凭证、租房合同或协议、借住证明、单位证明),自有房屋非本人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及房屋落户同意书(该房有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到武汉市所在区的政务中心窗口(也可微信关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选择“大学毕业生落户”)办理落户手续;若未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将无法启用。
5.升学的毕业生户口办理:
(1)考取湖北省内院校的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需将《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交到考取学校的户籍管理部门,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2)考取湖北省外院校的研究生,先咨询录取学校的户籍管理部门(参照第2条办理户口迁移证),入学报到时按要求将户口迁移的相关资料上交,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3)考取本校的研究生,户口异动室根据研招办的《2023年拟招收研究生名单》留存户口,如有特殊要求需迁回原籍或落户武汉的,本人可凭毕业证、身份证到户口异动室领取本人户口底页,按相关政策办理落户。
6.延期毕业的学生户口,先由保卫处户口异动室留存,能正常毕业后,本人凭身份证、毕业证到保卫处户口异动室领取本人户口底页,按相关政策办理落户。
东湖高新区户政咨询电话:027-65526666
保卫处户口异动室咨询电话:027-67843911
十、毕业生体检工作
结合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为避免人群大面积聚集,2023届毕业生不安排集中体检,采取自愿原则分散体检,体检项目和收费参照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体检时间从5月23日开始至学校安排的统一离校时间止(周六、周日不体检)。
咨询电话:027-67843745
十一、离校系统使用说明
1.登录:电脑端方式1:从学校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检索栏检索“学生离校”访问;移动端方式2:“企业微信”或“今日校园”,通过注册的手机号或账号密码访问(账号密码为本人登录信息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
2.使用:(1)毕业生均需登录离校服务查看自己需办理的离校环节,仍有未办理的环节,咨询相应环节负责老师进行办理。
(2)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可登录学生离校应用查看、督办所负责离校环节的办理。
(3)学院登录离校系统查阅学生办理状态、单个或批量处理学生离校业务,毕业班辅导员需要在系统操作确认的环节为“发放毕业证件”,其他环节状态数据自动同步不需要学院操作。
(环节名是需要办理手续的名称;办理状态有3种:无需办理、未办理、已办理。无需办理,说明这个环节不需要学生去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手续;未办理,说明这个环节需要去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手续;已办理,说明这个环节已经办理成功。)
请2023届毕业生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时登陆离校系统,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及时办结个人离校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拨打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咨询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