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文件精神,学校于2019年4月初正式印发了《15vip太阳集团官网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9〕10号,以下简称“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和加强学习过程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为适应课程考核形式变化,2019年5月,教务处推出了新版课程考核成绩录入系统,并根据本学期系统使用情况,对新版入口功能进行了优化。2018-2019-2学期为新旧系统更迭的过渡期,从2019-2020-1学期开始,所有课程均须从成绩录入(新版)入口进行录入。为进一步推进和加强学习过程管理,严格过程考核,现将相关政策及系统使用相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相关政策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课程考核由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基于学科专业间差异,各学科专业过程考核具体项目,由各开课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公布并严格执行;期末考核方式(包括考核形式、成绩构成、考试方式)由开课教师提出,经开课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定后执行,并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
过程考核成绩包括但不限于考勤、作业、课堂交流讨论、平时测验、实验实践实习活动过程及结果表现等项目,纳入过程考核的项目不得少于3项。其中,考核成绩中若包含考勤项目成绩,该项目成绩占过程考核成绩的比例不得超过过程考核成绩的20%。过程考核须有记录,应有支撑材料(如试卷、报告,等等),做到有据可查。
理论课程,过程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且须于课程期末考核前1周内将学生过程考核成绩如实录入学校教务系统;期末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实验教学课程的成绩评定办法由开课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并执行(有关成绩录入方式方法,参照理论课程考核成绩录入方式方法进行)。
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应设基本分数底线,基于学科专业的不同,基本分数底线由开课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报教务处备案执行,最低分数底线不得低于42分。开课教师须在开课第一周告知学生课程考核基本分数底线,凡学生期末考核成绩低于基本分数底线的,学生该门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以“不及格”记(教务系统内该生该门课程总评成绩以该生期末考核卷面成绩记)。
为便于选拔优秀,一个教学班评定的学生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一般应呈正态分布,“优秀”(90分及以上)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优秀”比例限制的,开课教师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原因,经开课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审核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获批后方可最终提交成绩。
二、【成绩录入(新版)】介绍
(一)新旧版本区别图解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也可参考视频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功能简述
1.教师线上进行过程考核成绩的录入,在期末考试之前能够提交各项过程考核成绩且学生可查看。
2.提供各项过程考核成绩单的线上打印。
3.提供总评成绩册及成绩分析单的线上打印。
(三)教师工作流程
1.开课期间→进入【成绩录入(新版)】→【设置过程考核项目】→【逐项录入过程考核成绩】
2.期末考试前一周 → 提交过程考核成绩 (提交之后学生端可见)
3.期末考试之后 → 进入【成绩录入(新版)】→ 【期末考试成绩录入】
三、注意事项
根据本学期部分教师在成绩录入(新版)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现提出以下注意事项,供教师们参考:
(一)过程考核各项成绩应在期末考试前录入并提交,提交之后,学生端可见。录入期末考核成绩时,过程考核的总评成绩在同一界面显示,系统自动计算出总评成绩,教师核查无误之后方可提交。过程考核各项成绩以百分制如实录入并由系统进行计算,无需人工折算。
(二)基于学科专业间差异,各学院应在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过程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报教务处备案后公布执行。
(三)对于本学期部分教师反映的“在线学习平台”课程过程考核成绩录入问题作如下说明:
若教师教学使用“在线学习平台”,并在平台上对过程考核的内容有详细的记录和成绩记载,可在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新版)系统中,“过程考核项目设置”菜单下添加“在线课程过程考核总评”一项,并录入“在线学习平台”过程考核总评成绩即可,无需重复将每一项过程成绩在教务系统中再次录入。“在线学习平台”上的过程考核成绩单明细须与总评成绩册一并装订存档。
(四)学校鼓励教师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课程教学,将现代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相融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实现并加强学习过程管理,严格过程考核。提高课程过程考核的质量和效率,做到过程考核所有项目有迹可循,有据可查,使过程考核管理更加规范。
附件1:教务系统成绩录人(新版)操作指南.docx 附件2:成绩录入(新版)操作流程.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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