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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中后期工作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太阳官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学院有关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提交开题记录表和中期检查材料,开展中期检查

1.工作内容

学院统一组织指导老师和学生开展自查,检查论文工作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前期已完成工作的质量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论文指导老师应督促学生按时提交论文初稿并履行指导职责,学生应根据论文指导老师提出的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提交论文初稿或拒不修改的学生,论文指导老师有权拒绝指导。

2.工作时间

20233月31日前,指导教师和学生深入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加强学术诚信教育遵守学术规范操作

20234月7日前,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记录表、提交中期检查主要为提交论文初稿),操作流程见《开题记录表操作手册》和《中期检查操作手册》。

20234月10日前,指导老师在系统中完成审核操作流程见《中期检查操作手册》

20234月11日前,学院自查完成情况。

(二)论文查重检测

1.工作内容

学生在系统提交论文后务必联系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审阅通过后系统进行论文检测。每篇论文在答辩前给予两次检测机会(答辩后修改最终版还须进行一次检测)未通过查重检测者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2.工作时间

首次检测:

学生首次上传论文检测时间:20234月1809:00202342117:00。逾期无法上传。

指导教师首次审阅时间:20234月1809:00202342217:00

二次检测:

学生二次上传论文检测时间:202342809:0020235317:00。逾期无法上传。

指导教师二次审阅时间:202342809:0020235517:00

(三)论文抽检

1.工作内容

学校将组织专家按各专业一定比例随机抽检论文,抽取比例不少于专业人数的10%,抽检名单由学校确定,抽检对象从系统内提交查重后的论文中提取。

论文抽检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抽检结论分为正常答辩及延迟答辩两种抽检不合格者延迟答辩。修改完成后再参加学院另行组织的答辩。

2.工作时间

202356日至2023518日期间,具体抽检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论文答辩

学院答辩时间:20235172023521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论文最终版上传和成绩提交

1.工作内容

答辩完后,学生应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在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修改工作,修改后学生最终版论文上传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同时进行第三次检测。学院完成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提交工作。

2.工作时间

202352509:00至202352917:00。

)论文评优

学院进行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并在系统中完成校优论文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相关说明

(一)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性质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说明

1.所有学生在答辩前均有两次论文查重检测机会,所有学生须在答辩后提交最终版论文并再接受一次检测。首次检测结果供学生本人及指导教师参考;第二次检测确定学生是否有资格答辩;最终版检测是学生论文作为留档版本的最终检测。

2.本次论文抽检覆盖2023届本科毕业生全部专业,抽取比例不少于专业人数的10%,抽检对象从系统内提交二次查重后的论文中提取。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抽检结论分为正常答辩及延迟答辩两种。

3.根据上级要求学位授予工作结束后所有高校须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完成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及原文报送工作。本届原文报送的毕业论文(设计)以知网管理平台中提交确认的最终版为准。请各位老师和学生确保全院最终版论文按工作节点及时确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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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3月16日